征收维权中咨询律师的正确姿势,你应该知道点儿
导读:在征收维权中,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开始有意识地选择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这是件好事情,说明广大被征收人的法治观念提升了。那么,在咨询律师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事项需要被征收人加以注意呢?我们又会给广大被征收人怎样的一份咨询律师指南呢?
问: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第一个步骤是什么?
答:在明拆迁律师对此的建议是,首先拨打律所的咨询电话,或通过网络自媒体等途径与律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在初步的沟通中,工作人员会询问您的案件的基本情况,譬如房子是否被拆,补偿协议是否签订,所涉征收项目的性质类型,征收行为发生的地点,所涉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等。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律所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律师咨询,从后期看要比您直接到所咨询更加快捷、高效。
问:直接到所咨询,是否可行?
答:任何一家律所都欢迎当事人直接到所咨询,在咨询法律问题的同时了解一下律所的办公环境和基本情况,对是否委托或继续咨询有一个比较直观的判断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律师的工作性质,大部分专业律师都不会在所内按点坐班,而是随时奔波、忙碌在各地开庭、会见当事人,因此未进行电话等各种形式的预约而直接到所咨询,不能保证所内一定有熟悉您案件类型、地域情况的律师在所。此时,一般会由在所的律师出面为您提供服务,“赶上谁就是谁”,其针对性相较于预约之后的到所咨询会差一些。
我们经常拿看病来类比咨询律师,那么可以理解的一点是,看病通常是要预约挂号才能看到专家或某位对解决某类病症更具专长的大夫的,咨询律师大抵也是如此。
问:到所咨询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我们建议大家3方面事项。其一,不要到得过早或过晚。律所通常都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朝九晚六。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一大早七八点钟就到所了,结果进不去门,冬天就只能在户外冻着等待,我们表示十分心疼。事实上,如果有预约,那么严格按照预约的时间早到10-20分钟是最合适的,完全没必要到得太早,反而浪费您个人的宝贵时间。如果没有预约是直接到所咨询的,就更没必要一定早到排头一个,经验是一定要在10点以后再来,这样所里的在所律师还会多一些,工作人员会为您安排最适合您基本案情的律师。到早了,来所的律师也少,那么选择的余地也就没有了。
其二,要带齐能够证明基本案情的材料。譬如您所在区域已经张贴、下发的公告、告知等文件,征收补偿方案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等,不要空手而来。在有预约的情况下,律师会告知您需要带上的资料,如能通过网络直接传送的内容则会要求您通过网络直接发送,这也省去了您携带大量文件的劳累。而如果没有预约直接到所咨询,带齐案件有关材料就是必要的了。
其三,珍惜咨询时间,按律师或接待人员的引导、提问沟通。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过分“好聊”,东拉西扯讲很多与自己的案件并不直接相关的事情,这无疑是对尽速开启维权没有益处的。也有的被征收人见到律师后情绪激动、一味诉苦,律师通常都会对这样的当事人进行必要安抚,但最终还是要理性、冷静的回归到对案件本身的讨论上来。需要指出的是,律所如医院一样,是一个“解决问题(矛盾纠纷)”的地方,若要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学术讨论或畅谈不同见解,则可以在律所举办公益性讲座时适当进行,而不宜占用律师宝贵的工作时间。
问:一定要找某位特定的律师效果才好么?
答:事实上,这和看病是否要找某位知名专家是类似的问题。通常而言,对于并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被征收人是完全没必要一定要面见专家型律师的。大部分案件,都是一般的案件,正如同大部分人进医院都是看一般的病情,而非什么不治之症一样。固然,在被征收人眼中,自己家的案子就是大案要案,就是“要命”的事情,但我们希望被征收人能够相信专业律所辨识案件的能力和眼光。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千里迢迢到所咨询,却要求一定要面见某一位律师,对其他资深、优秀的律师完全不能接受,这当然是被征收人有权选择的事情,但却并不利于征收维权的实际开展。究竟什么才是适合您案件的律所和律师,这是被征收人需要认真考虑的事情,一味找专家,一旦耽误了时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个损失完全是应当予以避免的。
在选择律师方面,有些被征收人存在误区和认识的局限性,如倾向于老律师,而对看上去年纪很轻的律师不够信任;倾向于男性律师,对于女律师能否代理好征地拆迁案件心存疑虑。更有甚者,我们还遇到过按星座选律师这样的事情……出于对广大被征收人负责任的态度,这些状况我们建议大家还是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