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后房子还会被拆除吗?答案全在这里
导读:哪些情况下,提起诉讼能直接阻止房子被拆迁?提起诉讼后,房子还是被拆迁了,又是怎么回事呢?
房子面临拆迁之前,你请了律师,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接下来,你最关心的是,诉讼之举能否阻止房子被拆。
答案是:不一定。
这个答案你可能很失望。事实上,政府会不会拆迁你的房子,跟你有没有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但你起诉了,有些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阻止政府拆迁的。
那么,哪些情况下,提起诉讼能直接阻止房子被拆迁?提起诉讼后,房子还是被拆迁了,又是怎么回事呢?听在明小编给你讲讲其中的弯弯绕。
两种情况下起诉直接阻止拆迁
第一种: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换句话说,如果你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政府就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更不能自行实施对房屋的强制拆除。
第二种:集体土地征收中起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目前尚无全国性的针对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调整,实践中,关于这类土地征收,参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行政强制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要实施集体土地上尤其是非建设用地上房屋的强制拆除,一般需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但倘若你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则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则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些行政起诉理论上可以阻止拆迁
不少拆迁户可能收到过一份写着“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的文件。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对此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将行使强制执行权,拆了你的房子。但如果你提起了行政诉讼,理论上,也就是从法律层面上讲,行政机关就不能拆除你的房子。
而现实中,提起了诉讼的情况下,房子被拆迁的案例比比皆是。
至于其中的原因?相信你懂我也懂。
这类行政诉讼跟会不会被拆除无关
征地维权中,还有其他的一些行政诉讼手段,比如对信息公开不作为提起的诉讼,针对规划许可提起的诉讼,针对施工许可提起的诉讼等等,这类行政诉讼是否跟会不会被拆迁有关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些诉讼行为本身并没有直接针对被征收的房屋,诉讼的结果自然与会不会阻止拆迁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法律也并没有规定提起这类诉讼后行政机关将不得申请人民法院拆迁或者自行拆迁。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提起诉讼保住房子是维权目的之一,但保住房子不是解决补偿问题的唯一方式。当你提起的诉讼不能阻止房子拆迁时,还可在律师的指导下保全相关证据,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最终争取实现协商解决补偿的目标。所以,不要执着于提起诉讼能否直接阻止房子被拆迁这样的问题上,尤其不要因为自己提起诉讼后房屋仍遭拆迁而影响自己依法维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