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违规房屋、私自改变耕地用途不能缴纳耕地占用税!
导读:最新《耕地占用税法》即将施行,究竟是否需要交钱你得弄明白了!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一些农民朋友会认为,只要自己建造在农村耕地上的无证违规房屋缴纳了足额的耕地占用税,其就会获得国家的“默许”,甚至客观上拥有了合法建筑的身份。然而在明律师的观点是明确的:违规房屋、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建造的建筑物是不能通过缴纳耕地占用税来获取合法地位的。事实上,这类农村大量存在的违建根本没有资格交这笔税,而只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的结局。
在明律师需要指出的是,耕地占用税并非一个新生事物,其设立目的就在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简言之,只有经过依法审批占用耕地搞非农业建设的情形,才符合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条件。广大农民朋友必须先了解清楚自己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建筑是否属于纳税的范围,进一步了解需要缴纳多少税才有意义。
即将施行的《耕地占用税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其第9条、第10条进一步规定,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据此,如下对耕地占用税征税对象的理解是不够准确的:
试想,未经批准在耕地上违规建房、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建厂房等行为都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土地违法行为。这类建筑依法应当被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直至追究建造者刑事责任。对于这些根本没有建设用地批准书,仅是认为“别人建我也建不建白不建”的房屋建筑,显然其根本不具备缴纳这笔税款的资格,而只能面临接受法律制裁的结果。
【媒体报道:缴纳耕地占用税?违建依旧是违建!】
2019年2月13日的《安徽法制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
显然,报道中的这位村民是被村干部“忽悠”了,记者的解析也很准确到位:
其一,村干部、村长无权通过批条子、点头来审批占用农村耕地建住宅、厂房等非农建设,涉案建筑的性质仍然是违法用地类违建,只能面临被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置;
其二,耕地占用税不归村干部收,而要由村民在建房之前接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办理用地手续时自行申报缴纳。而违建则是无法申报缴纳的,更不会因缴纳这项税款而自动获取合法建筑的身份地位。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对于经合法批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房屋,耕地占用税应当已经于建房前依法缴纳过了,无需再去申报纳税。而对于未经任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建议大家适当花工夫学习一下《土地管理法》第74、76、77条的规定,尽早停止违法占用耕地的错误行为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