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法律使违规征地痛上加痛
12月10号,江西省樟树市阁山镇渡桥村委的一村民称当地政府未经审批,强行征用近3000亩耕地来扩建酒厂。全村近300名男女老少持木棍、铁锹聚集镇政府保耕地讨要说法,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表示按照审判过程,先征后批是合理顺序。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省樟树市国土资源局龚局长,龚局长称:“具体业务我不是太熟悉,因为我是转业干部。”之后,记者又采访了樟树市常委、副市长付亚红。记者:“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应该先审批再让农民决定是否同意,是吧。”副市长:“正常的程序先群众同意,先征,再报批。”记者:“这是根据哪一条的规定呢?”副市长:“土地法就这样规定的。”一个对具体业务不熟悉的人坐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交椅上,一个把“白”的土地报批程序、《土地管理法》说成“黑”的市常委、副市长,不出现违规征地的现象才是新闻呢。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因违规征地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不少领导干部因违规征地而遭受“滑铁卢”的案例不枚胜举,樟树市领导干部对这些事件似乎无所耳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也就是525亩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据了解,这块土地目前并没有得到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关于征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樟树市有关领导也不甚了解。不了解征地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和意识,这样的人却“肩负”着管理一方百姓的征地“重任”,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嘲讽,也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蔑视。
除此之外,与以往违规征地相似的地方也在樟树的此次征地中发生:一次会议也没开,村长、会计就被以代表的身份叫去签字,而不肯签字的何家村身材瘦弱的出纳兼保管陈耀华被7、8个人强行塞到车里,拉到了镇政府签字,这不正是强买强卖的罪恶姿态吗?这样的地方政府怎能不引起民愤,怎能不出现“几百名男女老少持木棍、铁锹聚集镇政府保耕地讨要说法”的尴尬局面。
违规圈地有个人或局部经济利益的原因,有领导干部政绩利益的原因,也有两种利益共存的原因,为了自己的利益,似乎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会变得理直气壮。要解决这些问题,不再让违规征地痛上加痛,真正实现保护18亿亩耕地的底线,就必须对那些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的领导干部予以严惩,把那些不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眼里的领导干部清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