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疯狂拆迁 立法刻不容缓
随着城市土地日趋紧张,眼下大量违法违规拆迁活动都发生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这就使得当下拆迁与“反拆迁”的博弈越发复杂,而拆迁所用手段也越发显得疯狂。
如果不先从法规上进行规范与约束,类似疯狂拆迁就算今天在昆明放缓脚步,明天还可能在其他地方激情上演。
崭新的住宅,没使用几年的大楼,随着一声令下轰然倒下,这一幕场景并不罕见。
今年3月媒体曝光,武汉市某小区400多套三层联排别墅,有的房屋还没来得及装修入住,就面临整体拆迁命运,至今不知结果如何。而前天,央视又曝光,昆明一个历时5年、投资3亿多元刚建起来的新农村住宅小区——宏仁新村正面临拆迁,一些楼房的大门和墙上被涂上了大大的“拆”字。
宏仁新村不仅刚建成,还是按照当地总体规划布局,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施工建设的新村,有些配套设施甚至比商品房小区还要好。这样的新村也要被拆除,尤其让人心痛。
但这只是人们一厢情愿,有些地方官员好像并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新村再好都不如搞土地财政来钱快。特别是这几年受城市扩张、土地升值等因素影响,许多地方从土地财政中尝到了甜头,于是费尽心思、动用权力圈地卖地,坐享其成。当然,这些理由不会写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拆迁协议”上。例如昆明这起大规模拆迁,当地就是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进行的。问题是,城中村改造也是为了改善和提高百姓的居住条件,既然这个住宅区已经搞得这么好了,难道还需要改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城市土地日趋紧张,眼下大量违法违规拆迁活动都发生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昆明的宏仁新村就是建在集体土地上。这就使得当下拆迁与“反拆迁”的博弈越发复杂,而拆迁所用手段也越显疯狂。这一次,有关单位在拆迁时也想尽了办法,比如通过拆迁户所在单位施加压力,带人砸窗户、砸门,甚至把新村楼房定性为违章建筑,为强拆鸣锣开道。
这些都表明,在对待集体土地拆迁问题上,迫切需要制定专门法规来进行规范,以维护相关群体正当权益,防止集体土地被侵吞滥用。有媒体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今年初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至今已过半年,仍无正式出台的时间表。然而,就算这部法规很快能够出台,它所界定和规范的对象仍是国有土地,并未“惠及”集体土地。在这种情形下,城郊接合部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变身为“城中村”的集体土地,特别容易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觊觎的对象,并且因此积聚大量社会矛盾,埋下社会隐患。
当然,这不是说城市土地的拆迁问题并不严重,也不是说在集体土地上就可以“无法无天”。事实是,固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均涉及集体土地的产权与使用权问题,但对集体土地和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目前仍处于混沌不明状态,这等于给地方政府部门及商业机构留下可乘之机,不利于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昆明这个新村刚建成而且未经大多数村民同意就面临拆迁,既反映了一些地方搞土地财政的疯狂态势,也从侧面暴露了相关法规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