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的对象、价格等思考

宅基地自愿有偿转让给谁?宅基地有偿转让价格如何确定?宅基地转让收入归谁享有?

  宅基地自愿有偿转让给谁?

宅基地退出试点中坚持自愿有偿转让原则,顺应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符合改革的大方向。问题是,宅基地有偿转让给谁?有论者认为,可以转让给城市居民,为农村居民增加一大笔财产性收入。有的城市居民也很愿意到农村购买一套住房,节假日全家到农村度假休闲。

宅基地退出试点方案规定,宅基地只能转让给本村社农户,优先满足那些没有宅基地或者“80后”、“90后”结婚需要盖房的年轻人。

从长远来看,现在只具有福利性质的宅基地也应该被赋予一定的商品属性,形成一个特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流转市场。试点方案中规定的有偿转让,至少赋予了宅基地半商品属性,也是对过去纯福利性质的否定,可以试验宅基地在一个乡镇范围内的转让。

  宅基地有偿转让价格的确定

宅基地有偿转让,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转让价格的确定。政府要相信,转让户和受让户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总走势和供求情况,协商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试点方案中规定,只有本村社居民才有资格购买转让的宅基地,这就把需求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也就决定了宅基地转让价格不可能抬高,更不可能被“炒作”。学界有人期望的进城农民工把家乡宅基地有偿转让后的钱,用来在打工城镇买房,是注定要落空的。

  宅基地转让收入归谁享有?

谁有资格享受宅基地转让收入?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由村集体享有,二是由转让户享有。村集体享有的根据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是鉴于农村风气有待转变,村集体享有往往变成村干部享有,从而为村干部腐败提供新渠道。要避免这一腐败问题,制度设计可考虑集体资产的股份化包括各个集体成员的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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