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防止土地整理工作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湖北省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加强招投标活动全程监督,确保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的公开性、公正性、合法性。

该局一是委托中价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规定国土部门内部不得插手招投标活动,从报名到核发投标通知,确定中标单位都由中介机构办理。二是发布土地整理招投标公告。将项目区的范围、面积、技术要求、现场人条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数量和采购设备的规格及质量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投标信息,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三是严格审核申报施工单位资质。招投标代理公司、县招投标中心、纪检监察等单位共同对报名单位资格、资质进行审核。四是科学、公正地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在县招投标办、纪委、监察局、公证处、施工业主单位的共同监督下,从全县农业、水利建筑工程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评分人,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施工单位,有效堵住了跑工程、要工程的“后门”,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