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源自责任心—— 石家庄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纪略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标准、创造性地展开工作,成效明显,全市23个县(市、区)数据库质量过硬。
明职责
石家庄市强化对各县(市、区)二次调查的组织领导,将二次调查开展以来的重要法规文件进行汇编,下发各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使参与二次调查的领导、办公室成员、相关作业人员责任明确。
土地调查办充分利用开会、年终评比等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对二次调查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每周到实地或打电话询问二次调查工作进度,每月利用各单位报告进度时机了解工作进度。特别是在2010年春节期间,正值国家下发标准时点更新核查意见,土地调查办组织各县(市、区)加班加点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修改任务。
针对部分县(市、区)主管二次调查的领导发生变化的问题,该市坚持责任不间断,及时组织了任务交班,使新领导能较快地熟悉业务,确保责任不因领导变化而间断。为解决部分县(市、区)上报进度缓慢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少恒对6个未按时上报的县(市、区)局长进行了集中约谈,被约谈县(市、区)上报的进度明显加快, 6个被约谈县(市、区)均完成了成果上报。
重质量
石家庄市严把质量关,坚持高标准完成工作。该市在建设内容上高标准。在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上,石家庄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土地调查办要求,规范建设内容,认真执行国标地类认定标准,确保了数据库的准确、真实。建立在基础地理信息上的数字地籍系统更利于实现数据分析统计,该市城镇地籍调查要求必须在基础地理测绘基础上进行。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基础测绘与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进展顺利,为数字城市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该市在检查指导上高标准。土地调查办成立以来,特别是省土地调查办第二次工作会后,市土地调查办对所辖24个县(市、区)逐一进行现场督导,在对个别落后县(市、区)提出要求后,及时进行现场检查落实,收效明显。同时,土地调查办还专门到各作业队进行走访,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有针对性地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高了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力地促进了二次调查任务的完成;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吃透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土地调查的政策,特别是最近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后,按照规定落实了可调整地类。
针对部分县(市、区)因二次调查中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数据增减变化较大,对上报数据有顾虑的问题,土地调查办组织学习有关“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任务不变”的规定,较好地解除了各县的顾虑。针对各县数据库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实际,土地调查办加强对数据库成果的核查,做到每人都能够熟练使用ARCGIS数据库软件检查成果质量。每位成员,都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一对各县成果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县级成果错报、漏报的问题,督促各县及时修改数据库,提高了数据库质量。
善协调
石家庄市土地调查办与省土地调查办加强协调,针对土地调查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的特点,市调查办利用与省土地调查办较近的优势,经常向省调查办汇报工作,获得了指导帮助,较好地解决了调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次调查初步数据出来后,土地调查办及时组织汇总,对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并积极与规划、耕保处,监察局联系,及时发现个别县(市、区)存在耕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等和年鉴数据差异比较大的问题,指导重点县(市、区)合理确定地类,为下一步规划修编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