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村民遭强拆 砍死不明闯入者
拆迁血案频发,悲剧依旧重演。最新的一例发生在6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菜园村村民杨玉波家遭强拆。冲突过程中,杨玉波持刀砍向两名闯进家门的不明身份者,当地村民描述当场砍死一人。
当地多名村民向财新记者还原了事情经过:6月17日上午约九点,大概有300多人聚集到杨玉波家门口,有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有保安。事发之时,杨玉波一人在家,挖掘机先把杨玉波家的前墙推倒,杨玉波见状欲点燃煤气罐。有两人破墙而入,杨玉波拿刀砍向两人,一人被砍伤,另一人被砍中脖子,一死一伤。
据悉,当天下午六点,杨玉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截至财新记者发稿时,事情过去已经一周,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与杨玉波关系亲近的邻居告诉财新记者,遭拆迁的房屋大约于十几年前建起,由杨玉波夫妻俩出钱,为尊重传统,房产证上写的是杨玉波父亲的名字。三年前,杨玉波父亲与当地负责拆迁工作的人签了补偿协议,同意拆迁。“杨玉波父亲年纪大了,脑子不太清楚,就签了协议,杨玉波觉得这座房子是他花钱建的,应该再与他签补偿协议,就一直没搬迁。”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6年5月17日,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向杨玉波一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粘贴于杨玉波家门前。
财新记者看到,该通知书已被部分撕毁,尚存的部分为:“你与历城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济南市历城区华山片区村民住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编号:135)已经生效。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40日内将原宅基地房屋拆除完毕。因你没有及时履行协议规定,阻碍了建设、损害了广大已拆迁户的利益。限你户在收到本通知后三天内按照约定拆除,逾期不拆除,我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力量拆除。”
杨玉波的邻居告诉财新记者,通知下发后,杨玉波就准备搬出去了。“几天前,杨玉波就已经在旁边租好房子准备搬进去,谁知道17号那一天拆迁的人就来了,只要晚几天,这件事就能避免。”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杨玉波的代理律师。他告诉财新记者,补偿协议杨玉波的父亲没有拿到,相关信息也一直没有公开。“两天前我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补偿协议。”
另一位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勇进认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他向财新记者出示了济南中院于2014年9月19日作出的一份一审判决书,该案为原告王某某与建设指挥部签署补偿协议,房屋拆除后,建设指挥部却拒绝支付补偿款,于是王某某将建设指挥部和华山街道办告上法庭。
财新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上看到:“被告建设指挥部、华山街道办辩称:建设指挥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设指挥部系临时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建设指挥部、华山街道办不是征收主体,不是拆迁补偿款的支付主体,济南市人民政府系土地征收主体,应由济南市人民政府支付补偿款;华山街道办和建设指挥部均是接受委托处理拆迁事宜。”最终,法院以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但该判决书说明指挥部的法律主体是济南市政府和历城区政府”,刘勇进说,“而且指挥部自己说他签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他表示,接下来会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建设指挥部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关于杨玉波的抗拆行为,当地多位村民认为这是在他的家和人身受到威胁时再正常不过的反应。据悉,当地村民已自发在请求释放杨玉波的申请书上署名,欲联名保出杨玉波。从财新记者已获得的申请书部分得知,已有200多名村民署名。
“杨玉波平时特别老实,真是逼得没办法他才这样,他家里除了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本来就没多少收入,所以我们村民要联名保他。”一名村民说。
财新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华山片区的拆迁工作至今历时三年,拆迁量约375.3万平方米,涉及23个行政村,8530户,安置2万余人,10万余人需外迁,是济南史上最大的单体拆迁项目。据《济南日报》2016年6月22日报道,华山片区项目的历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边祥在公开场合表示,6月底前基本完成华山片区拆迁任务,为华山片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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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血案频发,悲剧依旧重演。最新的一例发生在6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菜园村村民杨玉波家遭强拆。冲突过程中,杨玉波持刀砍向两名闯进家门的不明身份者,当地村民描述当场砍死一人。
当地多名村民向财新记者还原了事情经过:6月17日上午约九点,大概有300多人聚集到杨玉波家门口,有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也有保安。事发之时,杨玉波一人在家,挖掘机先把杨玉波家的前墙推倒,杨玉波见状欲点燃煤气罐。有两人破墙而入,杨玉波拿刀砍向两人,一人被砍伤,另一人被砍中脖子,一死一伤。
据悉,当天下午六点,杨玉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截至财新记者发稿时,事情过去已经一周,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与杨玉波关系亲近的邻居告诉财新记者,遭拆迁的房屋大约于十几年前建起,由杨玉波夫妻俩出钱,为尊重传统,房产证上写的是杨玉波父亲的名字。三年前,杨玉波父亲与当地负责拆迁工作的人签了补偿协议,同意拆迁。“杨玉波父亲年纪大了,脑子不太清楚,就签了协议,杨玉波觉得这座房子是他花钱建的,应该再与他签补偿协议,就一直没搬迁。”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6年5月17日,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向杨玉波一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粘贴于杨玉波家门前。
财新记者看到,该通知书已被部分撕毁,尚存的部分为:“你与历城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济南市历城区华山片区村民住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编号:135)已经生效。合同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于40日内将原宅基地房屋拆除完毕。因你没有及时履行协议规定,阻碍了建设、损害了广大已拆迁户的利益。限你户在收到本通知后三天内按照约定拆除,逾期不拆除,我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力量拆除。”
杨玉波的邻居告诉财新记者,通知下发后,杨玉波就准备搬出去了。“几天前,杨玉波就已经在旁边租好房子准备搬进去,谁知道17号那一天拆迁的人就来了,只要晚几天,这件事就能避免。”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杨玉波的代理律师。他告诉财新记者,补偿协议杨玉波的父亲没有拿到,相关信息也一直没有公开。“两天前我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补偿协议。”
另一位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勇进认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他向财新记者出示了济南中院于2014年9月19日作出的一份一审判决书,该案为原告王某某与建设指挥部签署补偿协议,房屋拆除后,建设指挥部却拒绝支付补偿款,于是王某某将建设指挥部和华山街道办告上法庭。
财新记者从一审判决书上看到:“被告建设指挥部、华山街道办辩称:建设指挥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设指挥部系临时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建设指挥部、华山街道办不是征收主体,不是拆迁补偿款的支付主体,济南市人民政府系土地征收主体,应由济南市人民政府支付补偿款;华山街道办和建设指挥部均是接受委托处理拆迁事宜。”最终,法院以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但该判决书说明指挥部的法律主体是济南市政府和历城区政府”,刘勇进说,“而且指挥部自己说他签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他表示,接下来会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建设指挥部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关于杨玉波的抗拆行为,当地多位村民认为这是在他的家和人身受到威胁时再正常不过的反应。据悉,当地村民已自发在请求释放杨玉波的申请书上署名,欲联名保出杨玉波。从财新记者已获得的申请书部分得知,已有200多名村民署名。
“杨玉波平时特别老实,真是逼得没办法他才这样,他家里除了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本来就没多少收入,所以我们村民要联名保他。”一名村民说。
财新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华山片区的拆迁工作至今历时三年,拆迁量约375.3万平方米,涉及23个行政村,8530户,安置2万余人,10万余人需外迁,是济南史上最大的单体拆迁项目。据《济南日报》2016年6月22日报道,华山片区项目的历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边祥在公开场合表示,6月底前基本完成华山片区拆迁任务,为华山片区建设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