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由铁路法院一审

本报讯 记者16日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41日起,南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试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这意味着,今后南京所有“民告官”一审案件将全部交由南京铁路法院审理,尽可能消除地方政府对于案件审理的干扰。

长期以来,“民告官”案件多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当地法院审理当地政府的案件,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可能会影响判决的客观公正。早在2013年,南通在我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将八个基层法院划分为3个司法管辖区,确定港闸区、海门市和如东县三个法院分别集中管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行政案件。目前,我省共有南通、宿迁、苏州、无锡、泰州5市开展“民告官”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这一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介。去年51日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中,“跨区审理”被予以明确。

此外,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炉的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除了南京铁路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年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也将实行跨区域专门管辖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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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16日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41日起,南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试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这意味着,今后南京所有“民告官”一审案件将全部交由南京铁路法院审理,尽可能消除地方政府对于案件审理的干扰。

长期以来,“民告官”案件多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当地法院审理当地政府的案件,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可能会影响判决的客观公正。早在2013年,南通在我省率先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将八个基层法院划分为3个司法管辖区,确定港闸区、海门市和如东县三个法院分别集中管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行政案件。目前,我省共有南通、宿迁、苏州、无锡、泰州5市开展“民告官”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这一经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介。去年51日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中,“跨区审理”被予以明确。

此外,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炉的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探索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除了南京铁路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今年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也将实行跨区域专门管辖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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