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18年不开发 福州两企业再强占20多亩地
福建福州长乐市松下镇松下村位于长乐市最南端,与福清市相邻。18年前,松下村村民林诚勇以开发项目为名征用17.44亩村集体土地,至今未开发建设。但在今年6月,林诚勇又借用201省道松下段拓宽名义,强行违章填土侵占周边20余亩耕地。然而,村民多次信访后,相关部门却未到现场核实依法制止。
被堆土强占的20余亩集体土地
今年6月,在松下村两委举行换届时,松下村不少村民发现,在被征用土地周边的20余亩田地,几天之内就被林诚勇堆土强占。当地村民与林诚勇为此前后两次发生争执和推搡,当地公安边防随即出警,避免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林欧(化名)介绍,林诚勇的两家企业合计征用土地为17.44亩,然而,林诚勇通过强占、堆土等方式,侵占周边属于松下村村民所有的承包耕地和自留地。“目前被违法侵占的村集体土地达到20余亩。”林欧说。当地村民反映称,被侵占的土地包括张建华0.2亩,王康生0.21亩,陈向安0.5亩,陈文顺0.15亩,张建新0.15亩,林时乐0.75亩,林时乐所有的墓地两块0.3亩,林时镜0.4亩,林时钦0.5亩,福清城头镇港西村张国佑0.3亩,张强俤0.5亩等等。记者日前到被征地现场一探究竟。远远看去,新拓宽的201省道和旧村道之间的田地,都被堆满了黄土,周边还新种上树苗,铁丝网围起来的面积远远超过被征地的17.44亩。一名村民气愤地说:“又是恐吓威胁,又是堆土强占。村民根本没办法。但镇政府与村政府为什么也视而不见呢?”为何堆土强占村民土地?林诚勇认为,征地17.44亩,要围起来建设,多围一些地很正常。“邻近201省道的那部分地,长乐市政府将来是要做绿化的,我这也是在帮市政府堆土、绿化。”村民们认为,这完全是瞒上欺下的理由。〕
拖欠18年仍未支付的征地款
据松下村村民林欧介绍,早在1997年3月,村民林诚勇作为长乐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和长乐市松下金刚石切磨工具厂两企业的负责人,以开发项目的名义,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征用了松下村集体土地17.44亩。记者调查发现,1997年3月,长乐市人民政府以“长政地〔1997〕230号”征用土地批文及1998年7月的闽航国用(1998)字第214995号、第2149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长乐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征用松下村的集体土地面积为5171平方米(合7.76亩)。而在1997年12月的长乐市人民政府“长政地〔1997〕390号”征用土地批文及1998年7月的闽航国用(1998)字第2149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长乐市松下金刚石切磨工具厂征用松下村的集体土地面积为6456平方米(合9.68亩)。松下村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干部透露,按照当年签订的征地协议,林诚勇共需支付给松下村集体31万左右的征地补偿款。但林诚勇在支付完8万元后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拒不支付余下的20多万元。“松下村集体为此损失20多万元,被征地的村民曾多次上访。”该村干部说,松下村委会对林诚勇的做法无可奈何。而松下镇政府回复村民信访时称,这些地块的征地补偿款村民已于1995年签字认领,没资料表明林诚勇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诚勇没有回应拖欠征地补偿款问题。
地方回应:现场看过,还没开发建设
被迫无奈,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强烈要求依法解决问题。但松下镇政府、长乐市国土资源局、长乐市政府在先后作出的《答复意见书》中,均回避两企业超越其征地红线、强占红线外20余亩村集体土地与自留地、承包地的问题。松下镇党委副书记卢文达对此表示,国土部门只审批了17亩多,两企业只能在审批地块范围内建设,“我现场看过,的确是多围了很多,但他们还没开发建设。”既然还没建设,堆土强占村集体土地是否违法违规?超审批红线范围到底有多大?卢文达对此不予置评。针对“两企业还没建设”的问题,村民认为,既然征地已18年,至今未开发建设,任由耕地荒废,应由当地村民收回土地使用权恢复耕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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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长乐市松下镇松下村位于长乐市最南端,与福清市相邻。18年前,松下村村民林诚勇以开发项目为名征用17.44亩村集体土地,至今未开发建设。但在今年6月,林诚勇又借用201省道松下段拓宽名义,强行违章填土侵占周边20余亩耕地。然而,村民多次信访后,相关部门却未到现场核实依法制止。
被堆土强占的20余亩集体土地
今年6月,在松下村两委举行换届时,松下村不少村民发现,在被征用土地周边的20余亩田地,几天之内就被林诚勇堆土强占。当地村民与林诚勇为此前后两次发生争执和推搡,当地公安边防随即出警,避免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林欧(化名)介绍,林诚勇的两家企业合计征用土地为17.44亩,然而,林诚勇通过强占、堆土等方式,侵占周边属于松下村村民所有的承包耕地和自留地。“目前被违法侵占的村集体土地达到20余亩。”林欧说。当地村民反映称,被侵占的土地包括张建华0.2亩,王康生0.21亩,陈向安0.5亩,陈文顺0.15亩,张建新0.15亩,林时乐0.75亩,林时乐所有的墓地两块0.3亩,林时镜0.4亩,林时钦0.5亩,福清城头镇港西村张国佑0.3亩,张强俤0.5亩等等。记者日前到被征地现场一探究竟。远远看去,新拓宽的201省道和旧村道之间的田地,都被堆满了黄土,周边还新种上树苗,铁丝网围起来的面积远远超过被征地的17.44亩。一名村民气愤地说:“又是恐吓威胁,又是堆土强占。村民根本没办法。但镇政府与村政府为什么也视而不见呢?”为何堆土强占村民土地?林诚勇认为,征地17.44亩,要围起来建设,多围一些地很正常。“邻近201省道的那部分地,长乐市政府将来是要做绿化的,我这也是在帮市政府堆土、绿化。”村民们认为,这完全是瞒上欺下的理由。〕
拖欠18年仍未支付的征地款
据松下村村民林欧介绍,早在1997年3月,村民林诚勇作为长乐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和长乐市松下金刚石切磨工具厂两企业的负责人,以开发项目的名义,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征用了松下村集体土地17.44亩。记者调查发现,1997年3月,长乐市人民政府以“长政地〔1997〕230号”征用土地批文及1998年7月的闽航国用(1998)字第214995号、第2149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长乐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征用松下村的集体土地面积为5171平方米(合7.76亩)。而在1997年12月的长乐市人民政府“长政地〔1997〕390号”征用土地批文及1998年7月的闽航国用(1998)字第21499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长乐市松下金刚石切磨工具厂征用松下村的集体土地面积为6456平方米(合9.68亩)。松下村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干部透露,按照当年签订的征地协议,林诚勇共需支付给松下村集体31万左右的征地补偿款。但林诚勇在支付完8万元后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拒不支付余下的20多万元。“松下村集体为此损失20多万元,被征地的村民曾多次上访。”该村干部说,松下村委会对林诚勇的做法无可奈何。而松下镇政府回复村民信访时称,这些地块的征地补偿款村民已于1995年签字认领,没资料表明林诚勇的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诚勇没有回应拖欠征地补偿款问题。
地方回应:现场看过,还没开发建设
被迫无奈,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强烈要求依法解决问题。但松下镇政府、长乐市国土资源局、长乐市政府在先后作出的《答复意见书》中,均回避两企业超越其征地红线、强占红线外20余亩村集体土地与自留地、承包地的问题。松下镇党委副书记卢文达对此表示,国土部门只审批了17亩多,两企业只能在审批地块范围内建设,“我现场看过,的确是多围了很多,但他们还没开发建设。”既然还没建设,堆土强占村集体土地是否违法违规?超审批红线范围到底有多大?卢文达对此不予置评。针对“两企业还没建设”的问题,村民认为,既然征地已18年,至今未开发建设,任由耕地荒废,应由当地村民收回土地使用权恢复耕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