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少付了17.41亿

土地家底

各地土地出让收入7800多亿被违规使用

结余:2008年至2013年,抽查地区土地出让收入13.34万亿元,支出12.93万亿元,截至2013年底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5908.96亿元;抽查地区批准建设用地207.57万公顷,截至2013年底尚未供应使用建设用地86.66万公顷

收入:各地土地出让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

支出:违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0多亿元

滞留:一些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核算不够规范,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

补偿:征地拆迁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少支付补偿17.41亿元,编造虚假资料等套取或骗取补偿10.57亿元

其他:有的地方为支持经济发展,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收入7218.11亿元

问题

因公违法法不责公,成了土地管理顽症

28日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结果,可以说是对我国土地家底的一次“全体检”。

在土地审计中,审计署抽查的236个城市新区中,88个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152个占用12.21万公顷土地长期未用;1742个地方开发区中,违规审批设立1135个,还有553个违规扩区379.15万公顷。数据可谓触目惊心。

多年以来,地方政府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大都是“为了当地经济”。而城市土地长期闲置,大多“因政府原因、免予处罚”;违规审批设立开发区,大多是为了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因公违法、法不责公”,成了土地管理领域的痼疾顽症。“只要不装进自己的口袋,就可以违法违规”,这种想法做法,与依法治国精神水火不容。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收受贿赂、出卖国家利益的,在征用农民耕地过程中存在刑事犯罪,当事责任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但“以公之名”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表面上看不存在个人贪腐问题,这种土地管理潜规则大行其道,置国家法律、土地法规的尊严于何地?如果土地规划只是“纸上画画”,城市规划只是“墙上挂挂”,都以地方经济发展、部门福利为借口肆意践踏,其实就是对18亿亩耕地红线“切香肠”,挖耕地保护的墙脚。

中央“三公”支出58.8亿,比预算减少12.71亿

支出总和: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

各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16.2亿元,减少3.5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9亿元),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6.61亿元,减少3.87亿元

下降原因: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问题

一些部门单位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车

因公出国(境)方面:一些出国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有的部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方面:一些部门单位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或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

公务接待方面:一些部门超标准支出公务接待费,有的部门将公务接待费支出转嫁摊派给其他单位。

会议费方面:主要存在于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标准支付、转嫁摊派或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问题。

其他问题:一些中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的问题依然存在。

央企审计

涉高管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

审计14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6起问题:此次审计发现多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审计署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56起。 这些问题线索中,有些是集团公司高管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策划实施的,主要发生在公司股权矿权并购、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主要采取以关联交易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和高买低卖等手法。对查出的这些问题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审计结果

1598亿元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违规招投标

抽查的474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有70项(占15%)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决策、不符合产业政策、前期调查不充分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16.42亿元,形成亏损或资产闲置354.45亿元;

14家企业2013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297.65亿元、193.57亿元和42.91亿元,还存在超标准配置公务车、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福利等问题金额8.57亿元;

13家企业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中未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1598亿元。

保障工程

近百亿保障房资金被挪用或套取

发放资金:2014年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5601.55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资10631.77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挪用套取:审计署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发现,2014年有92.48亿元专项资金被挪用,用于出借、还贷、资金周转等。此外还有6.2亿元被套取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补贴分配:除资金问题外,在住房分配和补贴方面,有4.4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2.55万套、补贴3612万元;有5895套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或出售。

清理追责:有关地方追回资金或补贴41.15亿元,清理收回住房8320套,取消2.84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39起。

地方债务

同比增长明显放缓县级还有所下降

债务特点:2013年6月底以来,政府性债务呈现两个特点。一是2014年底比2013年6月底增幅较大;二是今年3月底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放缓,县级还有所下降。

资金“沉睡” :由于相关规定未及时修改、统筹管理力度不够,各级财政均有大量资金结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18个省本级财政有存量资金1.19万亿元。

四条建议:针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不到位、各本预算间收支划分不清晰等问题,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针对简政放权力度不够、法定挂钩事项较多、财政统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决算报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加快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建议;针对税费收缴执法不严格、国债结构不合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提出“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的建议;针对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重大项目推进较慢、“三公”经费支出不严格、批复和分配财政资金不规范、部分财政资金被骗(套)取等问题,提出“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的建议。希望通过这些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改革和发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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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家底

各地土地出让收入7800多亿被违规使用

结余:2008年至2013年,抽查地区土地出让收入13.34万亿元,支出12.93万亿元,截至2013年底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结余5908.96亿元;抽查地区批准建设用地207.57万公顷,截至2013年底尚未供应使用建设用地86.66万公顷

收入:各地土地出让收入少征3664.23亿元,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

支出:违规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对外出借、修建楼堂馆所等7800多亿元

滞留:一些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核算不够规范,有8358.75亿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或直接坐支

补偿:征地拆迁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少支付补偿17.41亿元,编造虚假资料等套取或骗取补偿10.57亿元

其他:有的地方为支持经济发展,减免或返还土地出让收入7218.11亿元

问题

因公违法法不责公,成了土地管理顽症

28日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结果,可以说是对我国土地家底的一次“全体检”。

在土地审计中,审计署抽查的236个城市新区中,88个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152个占用12.21万公顷土地长期未用;1742个地方开发区中,违规审批设立1135个,还有553个违规扩区379.15万公顷。数据可谓触目惊心。

多年以来,地方政府突破土地或城市规划,大都是“为了当地经济”。而城市土地长期闲置,大多“因政府原因、免予处罚”;违规审批设立开发区,大多是为了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因公违法、法不责公”,成了土地管理领域的痼疾顽症。“只要不装进自己的口袋,就可以违法违规”,这种想法做法,与依法治国精神水火不容。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收受贿赂、出卖国家利益的,在征用农民耕地过程中存在刑事犯罪,当事责任人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但“以公之名”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表面上看不存在个人贪腐问题,这种土地管理潜规则大行其道,置国家法律、土地法规的尊严于何地?如果土地规划只是“纸上画画”,城市规划只是“墙上挂挂”,都以地方经济发展、部门福利为借口肆意践踏,其实就是对18亿亩耕地红线“切香肠”,挖耕地保护的墙脚。

中央“三公”支出58.8亿,比预算减少12.71亿

支出总和: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

各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16.2亿元,减少3.5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99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9亿元),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6.61亿元,减少3.87亿元

下降原因: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境)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问题

一些部门单位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车

因公出国(境)方面:一些出国团组擅自更改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有的部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承担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方面:一些部门单位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或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

公务接待方面:一些部门超标准支出公务接待费,有的部门将公务接待费支出转嫁摊派给其他单位。

会议费方面:主要存在于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标准支付、转嫁摊派或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问题。

其他问题:一些中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的问题依然存在。

央企审计

涉高管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

审计14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56起问题:此次审计发现多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审计署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56起。 这些问题线索中,有些是集团公司高管及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策划实施的,主要发生在公司股权矿权并购、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主要采取以关联交易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和高买低卖等手法。对查出的这些问题线索,审计署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审计结果

1598亿元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违规招投标

抽查的474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有70项(占15%)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决策、不符合产业政策、前期调查不充分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16.42亿元,形成亏损或资产闲置354.45亿元;

14家企业2013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297.65亿元、193.57亿元和42.91亿元,还存在超标准配置公务车、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福利等问题金额8.57亿元;

13家企业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中未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1598亿元。

保障工程

近百亿保障房资金被挪用或套取

发放资金:2014年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5601.55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资10631.77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挪用套取:审计署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发现,2014年有92.48亿元专项资金被挪用,用于出借、还贷、资金周转等。此外还有6.2亿元被套取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补贴分配:除资金问题外,在住房分配和补贴方面,有4.4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2.55万套、补贴3612万元;有5895套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或出售。

清理追责:有关地方追回资金或补贴41.15亿元,清理收回住房8320套,取消2.84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39起。

地方债务

同比增长明显放缓县级还有所下降

债务特点:2013年6月底以来,政府性债务呈现两个特点。一是2014年底比2013年6月底增幅较大;二是今年3月底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放缓,县级还有所下降。

资金“沉睡” :由于相关规定未及时修改、统筹管理力度不够,各级财政均有大量资金结存未用。至2014年底,抽查的22个中央部门有存量资金1495.08亿元,18个省本级财政有存量资金1.19万亿元。

四条建议:针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不到位、各本预算间收支划分不清晰等问题,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建议;针对简政放权力度不够、法定挂钩事项较多、财政统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决算报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加快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建议;针对税费收缴执法不严格、国债结构不合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提出“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的建议;针对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重大项目推进较慢、“三公”经费支出不严格、批复和分配财政资金不规范、部分财政资金被骗(套)取等问题,提出“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的建议。希望通过这些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改革和发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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